部分 4 我们的 12- 信息系列“在德国生活和工作”的一部分”

部分 4 德国专业等效性确定的条件和过程, 来自您所在国家的职业培训或学习.

在下文中,我总结了一些重要信息,您必须明确了解这些信息,或者可以从您信任的合格顾问那里获得建议.

德国技术工人移民法
来自非欧盟国家/地区的人们在德国生活和工作的法律依据 1. 游行 2020 《技术工人移民法》生效.

摘自《德国技术工人移民法》:

一般规定:

(1) 外国雇员的入职是根据德国作为商业和科学基地的要求,并考虑到劳动力市场的状况. 外国熟练工人的特殊机会有助于确保熟练工人的数量并加强社会保障体系. 他们致力于在尊重公共安全利益的同时,将熟练工人可持续地融入劳动力市场和社会。.

(2) 居留证的签发 (工作许可) 为了按照本条规定就业, 那

1. 有特定的工作机会,
2. 根据§的联邦职业介绍所 39 已同意; 这不适用, 如果根据法律, 政府间协议或《雇佣条例》, 未经联邦职业介绍所同意而允许就业; 在这种情况下,居留证也可以被拒绝, 如果§的事实之一 40 段 2 要么 3 当下,
3. 专业许可已被授予或被承诺, 在必要的范围内, 和
4. 已确定同等学历,或者可获得与德国大学学位相当的认可的外国或外国大学学位, 只要这是颁发居留许可的前提.

(3) 从法律上讲,专家是外国人, 专家一
1. 具有国内合格的职业培训或相当于国内合格的专业培训的外国专业资格 (职业培训专家) 要么
2. 一个德国人, 拥有公认的外国大学学位或与德国大学学位相当的外国大学学位 (受过学术训练的专家).

(4) 根据第18a和18b条的规定,技术工人的居留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或, 如果雇佣关系或联邦职业介绍所的批准仅限于较短的期限, 在较短的时间内授予. 欧盟蓝卡的签发或延期为雇佣合同有效期加上三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少于四年.
1. 具有国内合格的职业培训或相当于国内合格的专业培训的外国专业资格 (职业培训专家)
我如何在德国获得专业认可:

在您的祖国接受专业培训后,在德国进行专业等效评估

根据《专业资格认定法》提出确定等同性的申请 (BQFG) 负责德国工业的参考职业- 和商会.

合格的申请人来确定专业对等!
人人有权申请, 拥有国家认可的外国专业资格并想在德国从事这一职业的人. 个人没有资格申请, 它只是非正式的, B. 仅通过专业经验获得, 有专业资格.

申请人, 谁不居住在德国或. 在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内或不是上述国家的公民, 还必须提供证据, 他们想在德国学到的专业工作 (就业意向). 合适的文件可能是: 劳动合同, 与德国的雇主联系, 经营理念, 入境签证或入境签证申请 (如果有雇佣合同).

通过同等评估在德国工作的权利:
您申请专业等效性评估申请并已建立, 您尚未获得在德国工作或工作许可的合法权利 (签证). 能够在德国生活和工作, 您必须满足几个要求.

有关指定区域的密集信息, 可以从我的多语言网站获得:

HTTPS://www.deutsche-fachkraefteagentur.com/... /现场直播的... /

请不要为自己或家人匆忙做决定, 在您没有所有信息之前,您需要在德国开始新的生活.

前往德国的道路并不容易,而且还需要时间.

就我而言 5 信息系列“在德国生活和工作”为您提供有关德国申请流程和专业认可程序流程的广泛信息.

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他们将成为我和我的本地伙伴, 您会很乐意回答.

给我们发电子邮件:

HTTPS://www.deutsche-fachkraefteagentur.com/konta…/咨询/

一切顺利,保持健康.

您的鲁道夫·萨格纳

德国技术工人局
Jobagentur欧洲